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辰丰碳素有限公司绿色节能一体化试验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 |
新疆辰丰碳素有限公司 |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系统、6万吨石墨电极及2万吨石墨化阴极生产系统。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渣土堆、建筑材料等采取苫盖、洒水等,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各产尘点粉尘废气、沥青熔化及储罐废气、煅烧炉煅烧废气、混合成型废气、焙烧废气、石墨化炉废气。其中:①各产尘点主要包括石油焦转运及预处理、生焦仓、固体沥青转运及预处理、煅烧炉上料、煅后焦出料及煅后焦仓、中碎筛分、磨粉、配料、返回料处理、机加工、焙烧及石墨化工序辅助加工、阳极组装等,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各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系统并配套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产尘点共设置67套集气系统+65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65根排气筒;②项目沥青熔化及储罐废气设置1套“电捕焦油器+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处理设施,沥青熔化及贮存产生废气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进入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进一步处理,最终通过1根20m排气筒(沥青熔化排气筒)高空排放;③煅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采取的措施为:石墨电极及阴极和预焙阳极煅烧炉共用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余热锅炉降温+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系统+湿电除尘”工艺,经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混捏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主要采取措施为:石墨电极及阴极每组混捏机、成型机分别配套有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每组分别配套设置1套焦粉吸附+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置后分别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预焙阳极混捏系统设置1套烟气收集设施,收集烟气经1套焦粉吸附+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⑤焙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氟化物(仅预焙阳极产生),石墨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采取措施为:石墨电极及阴极焙烧炉采用干法高效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DSNCR),另外每台焙烧炉单独设置喷雾冷却塔和电捕焦油器及排烟风机,经过电捕焦油器预净化后的烟气与石墨化烟气汇合后进入脱硫塔进行脱硫处理,脱硫后的烟气通过湿式电除尘器进行深度除尘,净化后的烟气经50m高的烟囱排放;预焙阳极焙烧炉采用干法高效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DSNCR),另外焙烧炉设置喷雾冷却塔+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焙烧废气,净化后的烟气经50m高的烟囱排空。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主要采取的措施有:采用封闭式厂房进一步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操作培训和管理等。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有组织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含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含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苯并[a]芘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 25465-2010)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及沥青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其亚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营期各循环水系统均设置循环水池,正常工况下循环利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脱硫废水依托其亚集团的新疆兴立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其亚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时,严把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关,严格控制厂区污水的无组织泄漏,杜绝因管道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设置危废暂存间、导热油炉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分别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设置生产厂房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设置厂房周边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按照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机械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且施工周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到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合规处置。 运营期各产尘点收集粉尘可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材料;废耐火材料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焦粉作为原料回用;冶金焦粉出售给相关单位资源回收利用;除混合成型工序外废旧布袋送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中频炉修理料外售相关资源回收利用;煅烧炉、焙烧炉收集粉尘送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焦油、混合成型工序废布袋、沥青渣、废导热油、废机油、化验室废物、浊循环水池沉渣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沥青、导热油、废焦油、废润滑油、煤气,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总平面设置等,满足安全、消防、环境保护施工、检修等安全生产的要求。贮存危险品的储罐、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应急演练等。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冶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南环东路109号 |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昆玉钢铁积极响应政府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号召,提出建设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昆玉钢铁在原有厂房和设备基础上,新增5000KVA精炼炉1座及铸铁机1台,利用原有配套系统设施,建设冶炼废渣综合开发生产线,化废为宝,不仅较好地解决冶炼废渣处置问题,同时实现转炉炼钢冶炼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年产低锰钒合金1.5万吨,活性矿粉4.00万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精炼炉冶炼过程中产生废气经过半开合式密闭罩+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依托的4#焦炭煤棚,其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为雾炮+出入车辆冲洗+全封闭车间;焖渣车间钢渣和还原剂配料上料粉尘在全封闭原料仓中。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现有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精炼炉、铸铁机、各类泵、风机等。项目在设备上选择进口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防震基础和减振措施,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重点在动力设备上进行了降噪隔声处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其中新增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精炼炉布袋除尘的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和浇铸废渣,经综合处置利用;新增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暂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建设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建设单位应确保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好固废委托处理相关手续,避免固废长期堆放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进行防控。同时开展分区防渗工作,对活性矿粉冲渣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焖渣车间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需加强危险单元和风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风险源的防范、减缓措施,切实做好环境影响途径和环境敏感目标的应急措施,同时需加强危险废物的收运管理,并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在采取措施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的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4年4月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24年6月2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同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示,另外公示期间于6月24日和6月27日,在《克拉玛依日报》进行了2次刊登公示信息。2024年7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拟报批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
3 |
新疆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亿米革基布及毛巾生产项目 |
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 |
新疆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租用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针织印染产业园现有标准厂房。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渣土堆、建筑材料等采取苫盖、洒水等,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定型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起绒、剪毛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及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①革基布起绒、剪毛废气:项目革基布起绒、剪毛含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复合圆笼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DA003、DA004)。②革基布定型废气:本项目革基布定型工序共设置6台定型机,分别设置于7#、17#、21#车间(每个车间设置2台),每个车间分别设置1套“1拖2”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定型机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静电吸附除油”三级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3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6、DA007)排放;③毛巾布坯布定型废气:坯布定型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④毛巾布烘干废气:毛巾布烘干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⑤毛巾布成品定型废气:毛巾布成品定型废气采用1套“1拖2”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静电吸附除油”三级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⑥污水处理站臭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对处理单元加盖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的臭气采用“喷淋塔+等离子光氧一体化”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革基布起绒剪毛、毛巾布织造及毛巾布剖幅起毛过程未被收集的粉尘及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臭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内均设置有环境回风系统,无组织颗粒物经空调室外吸转笼过滤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在储存过程中无组织挥发量极小,通过通风措施处理,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相关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革基布染整工艺废水、毛巾布染整工艺废水、废气处理措施喷淋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采用“清浊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生产工艺废水根据污染物浓度的不同分为低浓度废水、高浓度废水,其中高浓度废水包括退浆废水、煮练废水、染色废水等,全部经一期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2要求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清洗、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废水等均为低浓度废水,全部排入本项目新建6000m³/d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2要求后,部分出水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部分出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中附录C中表C.1漂洗用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清洗工段。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时,严把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关,严格控制厂区污水的无组织泄漏,杜绝因管道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设置染色车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库、污泥暂存间和事故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设置其他车间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设置厂内道路、办公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按照要求依托一期工程已建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机械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且施工周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废包装材料、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设备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施工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次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普通废包装材料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次料、普通废包装全部收集外收处理;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全部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州危废(固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沾染或直接接触染料、助剂及危化品的内包装材料、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设备维护保养废机油、废灯管,全部依托一期项目危废贮存库分区贮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至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氢氧化钠、乙酸、天然气、废机油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硫化氢、氨等,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总平面设置等,满足安全、消防、环境保护施工、检修等安全生产的要求。贮存危险品的储罐、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应急演练等。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4 |
新疆克州乔诺水库工程 |
项目位于乌瑞克河中下游河段,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克州乌恰县境内的康西湾引水闸上游约5k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75°22′57″,北纬39°48′06″,距乌恰县县城约20km,距阿图什市城区约88km。 |
克州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的乔诺水库位于乌瑞克河中下游河段,行政区划隶属于克州乌恰县境内。坝址位于克州乌恰县境内的康西湾引水闸上游约5千米处,地理坐标为东经75°22′57″,北纬39°48′06″,距乌恰县县城约20千米,距阿图什市城区约88千米。 |
1.乔诺水库工程建成后,通过有效控制和分配水资源,改善灌区灌溉供水条件,调蓄增加供水水量,解决阿图什市工业发展的用水需求以及缓解阿图什市城市供水矛盾;保证水库坝址断面下泄生态流量。工程建设可提高和改善阿图什市和乌瑞克河流域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条件,有利于维护边疆稳定和长治久安。 2.水文情势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截流后,施工导流期河道来水由导流兼深孔泄洪洞下泄,工程施工期间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运行期乔诺水库水库坝址断面及康西湾引水闸断面下泄生态流量多水期4-9月不小于断面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30%,少水期10月-次年3月不小于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实时监控。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械保养站含油废水等。砂石料加工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中和沉淀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机械保养含油废水采用小型隔油池处理,隧洞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淀的方法处理,各类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临时生活区和施工管理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用于绿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运行期工程管理区生活污水处理延用施工管理区成套污水处理设施,不再另设。 乔诺水库的调度运行方式、库水位及放水洞底板水深,决定水库下泄水温,12月~次年2月呈逆温分层,4~10月出现分层现象;3、11月份水温分层现象不明显,水温经过长距离河道及灌渠输水恢复后,对下游生物、作物、生产用水等的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库区不存在永久渗漏和浸没问题;工程建成后不会改变地下水补给源、排泄方式及径流总体方向;运行期间,泄洪冲沙兼导流洞、溢洪洞和放水洞采取混凝土衬砌,降低了洞身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有限。工程运行期,当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隧洞突水问题时,应尽可能的采取堵断措施,避免采用引流措施,以确保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量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 5.陆生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工程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工程的永久、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物量损失。陆生生态保护从避让、减缓、恢复、补偿等方面开展。施工期应明确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区扰动地表进行恢复、绿化,尽可能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景观的影响。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流域社会经济用水总量,保证必要的、合理的生态用水,严格执行本阶段工程水资源配置方案、水库调度运行方案,确保乔诺水库坝址断面、康西湾引水闸断面下泄水量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 6.水生生态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拦河建筑物、围堰等施工活动,将破坏占地区河床底质,进而影响水生生物生境;若施工废污水直接入河,则会影响河流水质,也将会对水生生物产生影响;但上述影响仅局限于施工期,在施工结束后将自动消失。运行期,水库调蓄改变了河道水文情势,引起流场的变化,从而可能改变水生生物的生境条件,对评价河段水生生态产生影响。工程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加强施工期水生生态保护;将乔诺水库库尾以上干支流划为流域鱼类栖息地保护水域,常年禁止一切渔业活动,保护土著鱼类资源。对乔诺水库坝后河道进行监测和观测,如发现坝后有上行鱼类聚集,采取人工捕捞过坝补充措施,以保证乔诺水库上下游鱼类的交流。依托托帕水库购买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长身高原鳅和斯氏高原鳅,放流规模各1.0万尾/年。 7.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不会产生渗漏和浸没问题,不会导致水库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显著抬升,也不会产生土壤盐渍化问题。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从根本上改变永久占地区地表覆盖物的类型和性质,改变土壤的结构和物理性质。提出以下环保措施: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使对土壤环境的破坏作用降至最低程度;严禁废污水乱排,避免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采取种植植物的措施对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对施工临时占地区采取土地平整、覆土及植被恢复措施,为扰动区土壤的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8.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炸药爆破粉尘、砂石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废气以及施工道路扬尘等。采取措施为:合理规划施工工期;划分建筑材料堆放区,有序堆放,加盖棚布,并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棚布并定期冲洗;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地的相关规定。 9.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包括短时爆破噪声、机械设备运转噪声、运输车辆流动噪声等。本工程施工噪声影响对象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主要措施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缩短设备使用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对施工工人进行防护。 10.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产生弃渣若随意堆放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运行期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会影响周边景观及环境,并威胁人群健康,危险废物乱堆乱弃将对土壤环境及地下水水质、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共布置2处弃渣场,可满足弃渣要求,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对各弃渣场采取了适宜的防护措施。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建立管理台账,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11.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期炸药、油料运输过程发生事故,施工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入河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的风险;运行期风险主要为对下游土著鱼类的生境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储油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管理;落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并加强定期对废(污)处理系统进行详细的检修,使系统处于良好状态运行,保证各类废水的处理设施都能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灌区节水改造任务,严格控制灌区用水于“三条红线”总量控制指标范围之内;加强灌区引水口的取水管理,严禁康西湾引水闸超引水加强监管、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在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三次网络公示、两次刊登克孜勒苏日报公示和克州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政务公开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