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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阿克苏友联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年印染梭织布3.3亿米和针织布3.3万吨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西安路北侧、江苏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23'32.09",北纬41° 9'39.46";

阿克苏友联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标准车间3座、办公楼1座、食堂1座、宿舍楼3座等,规划总占地面积170732.5m2(约256.1亩),建筑占地面积约87998.3m2;通过配套染缸、定型机、平整机、开幅机、碱减量机、脱水机、检验成套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形成年染色梭织布3.3亿米和针织布3.3万吨的生产能力。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年染色梭织布3.3亿米和针织布3.3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7128万元,占总投资的7.1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清除现场,土石方开挖、填筑、机械碾压等施工活动,破坏了项目区域原有地貌和植被,造成一定植被的损失;扰动了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降低,导致地表裸露,从而破坏了生态环境。其中,施工期的土石方开挖将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使区域植被面积减小,生态功能减弱,同时施工期的扬尘、噪声会对区域内的动植物产生不良的影响。施工期噪声还会影响动物的栖息等,用地基本无植被也无动物栖息地等,由于生态环境功能的恢复是需要时间的,因此,项目建成后,施工期生态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

在建设后期,应及时进行植被种植和绿化,增强地表的固土能力,可以有效减轻施工扬尘和水土流失的发生。

(2)运营期: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和改造,使得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虽然该项目改变了局部地带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但通过厂址的人工改造,也增加了生态系统的异质性和稳定性,就整个区域来说,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不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部分工人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阿克苏纺织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运营期:

根据本项目生产废水特性,实行生产废水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

前处理后部分清洗废水、染色后清洗废水进入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气浮”工艺处理轻污水,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工艺清洗用水。

碱减量废水进入碱减量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析法”工艺,通过酸化反应析出对苯二甲酸盐,用板框压滤机浓缩脱水成白泥,酸析滤液进入浓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梭织N/R布、梭织强捻涤纶布染色、梭织人棉布染色、针织N/R染色布、针织人棉弹力染色布、针织N/RT染色布前处理工序中产生的高浓盐废水,采用“帘式膜+物料膜+脱色氧化”组合工艺去除有机物和色度,再利用反渗透系统去除盐分,浓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回用至车生产间;高盐浓水回用车间,补充盐分;含有机物废水进入浓污水调节池进一步处理。

软化水站排污水、部分生产废水、碱减量酸析废水、浓盐水处理系统排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浓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组合工艺,处理后废水全部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

中水回用系统采用“MBR+RO”双膜组合工艺对废水进一步处理,膜产水进入产水池,供车间全工艺段生产用水,浓水进入浓水收集池;通过浓水提升泵提升至浓水气浮池,投加净水药剂,经过充分反应后,污水中的悬浮物和部分有机物质随溶气气泡从水中分离,浓水气浮池出水进入外排池,外排废水水质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2远期间接排放标准由外排提升泵提升至污水管网进入阿克苏纺织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部分回用,部分通过排放管输送至下游空台力克荒漠中的5#中水库妥善处置。

本项目设置了2000立方米的事故池,保证事故状况下污(废)水不外排。

地下水环境保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措施。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主要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②工业场地辅助配套工程施工,首先做好路面硬覆盖。③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设置围布、挡板,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和起尘的料、渣土的外溢。④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风期间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减小扬尘影响范围。⑤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减小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废气排放。⑥加强施工管理。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烧毛机燃烧天然气废气、定型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醋酸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等。

①烧毛废气:1#、2#、3#车间各布置1台烧毛机,共设置3台,以天然气为燃料,经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采用水喷淋装置预处理,除尘效率按40%计,单台烧毛机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风量为8000m3/h。处理后烧毛废气并入1套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再处理。3台烧毛机废气经“水喷淋”装置预处理后,通过管道通入2、4、6号“一拖四”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再处理后通过DA002、DA004、DA006排气筒排放。

②定型废气:单车间设置8台蒸汽定型机,4台定型机采用1套“一拖四”定型废气处理装置,该装置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脱白”五级废气处理工艺,单车间设置2套“1拖4”定型废气处理装置,“1拖4”定型废气处理装置配套风机设计风量80000m3/h(并入烧毛废气的风量88000m3/h),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1#、2#、3#车间共设置6套“1拖4”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共设置6根25排气筒(1#车间DA001/DA002、2#车间DA003/DA004、3#DA005/DA006)。大气污染物 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达标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DA007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

④无组织废气:项目A1、A2、A3车间无组织废气、A4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A5危险废物贮存库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PM10、挥发性有机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①选用与定型机配套生产的集气装置,保证集气装置与生产设备密封性好,匹配率高,以保证较高的集气效率;

②合理布置车间,将配料等工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尽量缩短投料时间,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④在保证厂区原料供应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原料的大储存量;物料及废液储存的包装桶等应密封储存,在每次取用完成后,储存容器应立即密封储存,防止储存物料和储存容器内的残存物料挥发产生无组织的废气。

⑤污泥浓缩要控制其厌氧发酵,选用先进压滤设备,污泥脱水后产生的污泥堆放在指定的场地;

⑥增加厂内绿化面积,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台烧毛机废气经“水喷淋”装置预处理后,通过管道通入2、4、6号“一拖四”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再处理后通过DA002、DA004、DA006排气筒排放。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治理措施包括: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场地平整和结构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如果夜间运输应减速、禁鸣。

(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水泵等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普通废包装材料、软化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过滤膜、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定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手套抹布、白泥、污泥。

废布、普通废包装材料在固废仓库分区、分类暂存,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软化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在固废仓库分区、分类暂存,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过滤膜、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定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在厂区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白泥、污泥分别暂存于污水处理站白泥暂存间、污泥暂存间,需开展危险废物鉴定工作,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做好各区域防渗的基础上,原、辅材料、产品及废水向地下渗透将得到有效地控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物料渗入对土壤有一定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工人的培训和管理,减少泄漏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有限,其污染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主要为染色工序使用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冰醋酸;污水处理工序硫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盐酸、氯化铝、锑及其化合物、苯胺;废气处理工序NH3、H2S、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危险废物废定型油、废机油等。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冰醋酸输送管道全管径泄漏,在大气中扩散。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

①运输涉及的危化品装卸、输送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②制定各种化学危险品使用、贮存过程的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

③建立大气环境风险三级防范体系;

④事故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内2000m3事故水池暂存;

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联动。

阿克苏友联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先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期间,在阿克苏日报进行了2次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公告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

冶炼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渣场位于冶炼厂东南2.678km处,项目厂址中心位于东经80°18′8.3″,北纬36°56′2.3″

新疆昆仑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于2023年7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证;建设规模:拟建60万t/a铅锌冶炼基地,处理火烧云铅锌氧化矿250万t/a,生产560580t/a锌锭,115269.48t/a铅锭,681.37t/a精镉,副产硫酸96146t/a(100%

H2SO4计,外售26414t/a,其余自用)。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10425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551万元,占总投资11.08%。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间,基础的开挖、土方挖填、建筑材料堆放、施工机械运输、装卸等产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汽车尾气,其中扬尘是施工期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本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多,因此车辆产生的扬尘危害性比较严重;施工活动将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中的总悬浮微粒浓度增高,尤其是在久旱无雨的季节,当风力较大时,施工现场表层的浮土可能扬起;如果粉尘浓度高将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①施工时尽量减少占地,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或部分围挡;②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干燥季节要覆盖防尘网,适时地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产生扬尘;散装水泥、沙子和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要有专门的堆棚,并在堆棚周围设置围挡,以免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③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用篷布盖严,不得沿路抛洒,散落在地上的沙子和水泥要经常清理;④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必须用实体材料围档,建设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2)运营期:①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②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③项目环境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于现状达标的污染物评价,叠加现状浓度后,SO2、NO2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叠加现状浓度后,硫酸雾、HCl、氟化物、氨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关于在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差别化政策有关事宜的复函》”,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差别化政策地区,新建项目可不提供颗粒物区域削减方案。基准年2022年洛浦县环境质量PM2.5/PM10年均值比值为0.28(小于0.5),洛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洛浦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方案(2023-2025)”;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认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并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因此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工程运营期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在原矿受料仓、转运站、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原料均化库、煤均化库、焦均化库、配料车间、制粒车间、回转窑车间、锌浮渣处理车间、锌熔铸车间、阴阳极制造车间、氧化锌烟尘储存及制粒、氧化锌脱氟氯车间、焙砂球磨车间、锌粉制造车间、铅渣配料仓、铅渣还原车间、铅熔炼制粒、侧吹熔化炉上料系统收尘等产生粉尘的地方均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②回转窑挥发烟气治理流程:回转窑→余热锅炉→电收尘器→风机→送氧化锌脱硫→脱硝+钠法脱硫。每台窑配置1套收尘系统,共4套收尘系统。设置4台余热锅炉+8台电收尘器进行回收余热和收尘。脱硫系统采用氧化锌法+钠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臭氧法脱硝;③回转窑脱氟氯烟气治理流程为:回转焙烧窑→余热锅炉→沉尘室→布袋收尘器→脱硫系统。每台窑配置1套收尘系统,共4套收尘系统。设置4台余热锅炉+8台沉尘室+4台布袋收尘器进行回收余热和收尘。脱硫采用生石灰为吸收剂的半干法工艺;④侧吹熔炼炉烟气治理系统,设置1台余热锅炉+1台电收尘器进行回收余热和收尘,收尘后烟气送制酸系统,最终进脱硫系统,脱硫系统采用氧化锌法+钠法脱硫工艺;⑤侧吹还原炉烟气治理系统,设置1台余热锅炉+1台沉尘室+1台布袋收尘器进行回收余热和收尘,收尘后烟气送脱硫系统,脱硫系统与制酸尾气共用1套脱硫系统;⑥铅火法精炼车间烟气采用1台布袋复合滤筒除尘器进行净化;⑦铅火法精炼车间烟气采用1台布袋复合滤筒除尘器进行净化;⑧ 浸出车间的酸雾采用2套1级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排放;⑨综合回收车间,采用2套1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⑩中心化验室设置1套滤筒除尘器,1套1级酸雾系统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施工期保护措施:首先,施工场地开挖方产生的余土必须定点堆放,及时回填,作好水土保持工作;其次,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排放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循环利用。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应设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减轻对周围水体的污染。

(2)运营期:本项目各类废水采用分质分流处理,其中各类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过处理后厂内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全厂无废水排放,正常情况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企业雨污管网与阿其克河均无联系,且阿其克河没有支流,因此事故或非正常工况下,厂区的事故水即使未能全部妥善收集,也基本不存在影响地表水体可能。

运行期的水处理措施为:①污酸进入污酸处理站,设置1座污酸处理站,处理规模为720m3/d,采用石灰乳中和法进行处理,污酸经处理后,送酸性废水处理站;②酸性废水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站,设置1座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0m3/d,采用“石灰中和+重捕剂除重+铝盐除氟”工艺,处理后的酸性废水处理后液进入一般废水处理站;③一般废水处理站包括一般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酸性废水处理后液处理系统、低温蒸发浓缩系统。厂区一般生产废水进入一般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5520m3/d,采用“除硬+膜浓缩”工艺,处理后淡水全部回用,浓水进入低温浓缩系统;酸性废水处理后液进入酸性废水处理后液处理系统,规模为1200m3/d,采用“除硬(+除重)+膜浓缩”工艺,处理后淡水全部回用,浓水进入低温浓缩系统;上述浓水进入低温蒸发浓缩系统1套,处理规模为720m3/d,采用低温浓缩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不外排。

全厂设置雨水收集系统,硫酸场地设置1座300m3雨水收集池,硫酸场地初期雨水送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全厂设置1座18000m3雨水收集池, 送一般生产废水处理站分期处理,处理达到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按照多年逐月平均降雨量和蒸发量计算水量平衡,六期渣场均不产生渗滤液。产生渗滤液为极端降雨下,产生的渗滤液可以通过收集系统进入收集池,因此在六期渣场均设置有渗滤液导排系统,将集水区渗滤液导入渗滤液收集池,利用一台自吸式移动柴油污水泵将池内收集的渗滤液收集后车运至总厂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规模考虑200m3/a,渗滤液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池体防渗结构破损,污染物持续泄漏,经排查或下游监测井发现污染物超标并及时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短时泄漏产生的污染物经包气带进入地下水中并进行迁移扩散影响范围有限。建设单位在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针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①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②参照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分区防渗要求有针对性的将冶炼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③

在项目场地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作为污染监控井及水力截获井功能使用,一旦通过监测发现各污染物有超标现象,即刻采取抽水水力截获的方式对污染物进行抽出处理,阻止污染物运移方向,以保证评价区下游地下水环境不受污染。④制订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厂区内施工机械距厂界30m以上就可使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65dB(A))的要求;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距离厂界都在30m以上,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65dB(A))的要求。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治理措施包括: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场地平整和结构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如果夜间运输应减速、禁鸣。

(2)运营期: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焙砂球磨机、空压机、大型风机等,其噪声声级均超过85dB(A)。对这些高噪声设备,除采取安装隔振机座、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外,还分别设置了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利用建筑隔声减轻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必然要有大量的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在施工现场,其日常生活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因此,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进行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所以本项目建设期间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并定期送往当地的垃圾处置场,严禁乱堆乱扔,以免破坏自然景观和产生污染。

施工期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方案,尽量做到土方的填挖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量;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可回收物资应派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加强施工管理,将建筑垃圾用于厂区填方。生活垃圾应派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施工场地,送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力求做到施工安全文明,整洁卫生。

(2)运营期:①一般固废处置:回转窑渣、脱硫石膏渣厂内暂存,最终送企业渣场安全处置。铅系统侧吹还原渣、污酸处理石膏渣、除硬渣送回转窑无害化处理。废耐火砖送厂家回收利用。②危险废物处置:厂内自行处置的危废中的脱氟氯含铅烟尘、硫酸铅渣、铁渣、钙镁渣、锌电解阳极泥、锌浮渣、镉碱渣、铅渣熔炼收尘、铅渣还原收尘、铅精炼渣、制酸过滤渣等返回挥发回转窑系统和铅冶炼系统;外委处置的有铜渣、钴镍渣、废机油、废触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及药剂。酸性废水处理中和渣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生产后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最终按照鉴别结果进行管理。③运营过程中有少量生活垃圾产生,设置临时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6.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上都是短期的、局部的,但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及进行绿化,其影响可以在短期内消失,甚至可使原有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①表土保存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进行,对表土进行单独堆存,并于表土堆场周围设挡渣墙,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剥离表层土均用于项目施工后期绿化用地表层覆土。②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临时施工场地用于堆料时,堆料四周用建筑材料中的块石或砖石拦挡维护,防止堆料坍塌压损周围地表。③雨水排放防治措施。考虑施工期的排水措施,将地表径流汇集的来水进行临时疏导和排放。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内部设置部分纵横向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入项目区附近排洪沟渠。

(2)运营期: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使原来的戈壁荒漠生态系统逐步转变为工业生态系统,土地利用格局和植物群落也会随之发生改变。项目所在地植被为荒漠区域常见种,且本来植被稀少,因此对区域植被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会对不同类型的野生动物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总体上来说将产生有害影响,但从全地区来说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中重金属沉降对植被有影响,具体累积影响效应,由于项目区域植被稀少且重金属沉降对土壤累积影响较小,总体看本项目重金属对区域植被影响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生态保护措施:环境绿化是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在厂区沿道路种植行道树,利用车间旁空地设置花圃或乔灌草,在散发污染物的厂房周围种植有吸尘、隔尘作用的乔木或灌木。改善环境状况,减低污染物危害。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有硫酸、SO2、SO3、天然气、废气中的SO2、NO2、硫酸雾等。危险单元包括锌冶炼系统、铅冶炼系统、制酸系统、酸库、酸性废水处理站、天然气调压站、天然气管道等。最终识别的重点风险源为制酸系统为二氧化硫风机房与转换工段管道连接处SO2泄漏至大气环境的影响、酸性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经分析,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为P1;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E3,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Ⅳ。

根据预测结果,设定事故如条件下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毒性终点浓度-2范围内的敏感点仅有阿其克兰干,超过毒性终点浓度-2的持续时间小于1小时,出现的时间在1h之后。风险源位于敏感点主导风险下风向。该敏感点居住人口数较少。一旦发生泄漏风险事故时,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对该区域进行紧急疏散或通知就地隔离。为进一步降低事故条件下的不利环境影响,本项目管路中SO2浓度分析采用红外式或紫外式气体分析仪,并设置报警系统与DCS联网。

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后,其环境风险可控。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在湿法冶炼车间设6座事故池,单个事故池容积为2120m3;②在成品酸罐区内设置了73m×28m×1.7m的围堰,有效容积大于3000m3;③全厂设置一座事故池,容积为5500m3;④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分区防渗要求;⑤厂区设雨污分流,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事故条件下,事故废水进厂区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回用于工艺系统。强化管理和安全生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等进行工艺设计。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按照地下水专题要求做好重点防渗;⑥泄漏报警设施设置如下:二氧化硫风机房、装酸槽及制酸系统酸雾浓度较高的地方应设置酸雾报警装置。制酸系统和脱硫系统生产操作采用DCS控制系统控制。烟气管路中SO2浓度分析采用红外式或紫外式气体分析仪。在天然气设备使用间如天然气调压站、熔炼车间、粉煤制备车间等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信号统一送至厂区消防控制中心,可实现紧急切断;⑦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园区形成联动。配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演练。

新疆昆仑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的要求,先后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和田日报进行了2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榆树沟整合矿井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沙湾市东南160°方向约70公里处的榆树沟一带,行政区划属沙湾市东湾镇管辖。矿井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6′12″;北纬43°54′19″。

沙湾市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塔城地区准南煤田资源整合方案有关事宜的复函》:

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榆树沟整合矿井改扩建项目,拟建设规模150万吨/年(榆树沟矿井90万吨/年整合沙湾矿井60万吨/年,改扩建至150万吨/年)。

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规模:整合后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井田面积6.76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约8857万吨,服务年限42.2年。采用主副斜井开拓方式,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目前正在开采一采区。采煤方法设计采用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25.5439公顷。总投资8127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新增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新增工程包括矿井工业场地扩建、新建矸石周转场、扩建矿区道路等。工程占地造成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平整场地、开挖地表,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土壤结构,易引起水土流失,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对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有关要求对矿区占地进行合理规划及建设,尽量减少占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运营期:本工程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塌陷。经现场勘查,原沙湾矿井井田范围内采空区位于井田中北部,开采煤层为B7煤层,采空区沿煤层走向展布,长度约1280米,宽度75~200米不等,采空区面积合计约20.70公顷。原榆树沟矿井井田范围内采空区主要分布在B7煤层、B5煤层、B9煤层、B13煤层、B15煤层,采空区面积约为2.69平方公里。井田范围对生态的破坏主要体现在工业场地绿化率较低,大部分地面裸露,原煤露天堆放压占土地,污染地表土壤;井田范围内存在裂缝及塌陷坑。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前期产生的裂缝及时组织进行了人工填补,目前生态恢复良好。近期开采新造成的塌陷坑还未进行回填及生态恢复。

本工程实施后,全矿占地面积较少,矿井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不发生明显变化,全矿井开采结束后可能造成地表下沉面积4.872平方公里,最大下沉值小于11米。地表逐年沉降过程中对植被的自然生长、分布及地表景观格局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通过采取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地下开采对地表植被影响可以得到缓解。

本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工业场地及道路绿化防护工程。(2)采煤沉陷减缓及治理措施:①土地整治与矿井开采计划相结合,合理安排,边实施、边开采、边整治、边利用;②沉陷区整治以填充复垦为主,对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裂缝、平整土地;③对受损土地进行必要的补偿,减缓土地损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④每个采区单个煤层开采完后,应及时充填裂缝,整平沉陷台阶。整体工作应分盘区、分水平分别进行,恢复土地生产力;⑤开采前对井田煤层上覆地层特征、地质构造及影响地表变形的主要因素进行全面调查,根据煤矿采区及工作面接续计划,制定采取措施的时机,避免沉陷、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⑥开采过程中应定期巡查,对井田范围内的裂缝、沉陷进行动态观测;⑦矿井建立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站对开采工作面地表移动变形进行观测;⑧建立采动影响边坡岩体稳定性监测系统,对比表位移、岩体内部及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⑨建立生产期生态影响监测系统,利用遥感手段定期对矿井投入运行后的地貌类型、土地利用类型、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土壤侵蚀、植被生产力等生态环境变化趋势进行动态监测;⑩沉陷区土地治理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同时对沉陷裂缝区进行治理。同时在交通方便,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告标志。(3)矸石周转场生态恢复措施:排矸必须先拦后弃,在填沟造地区下游沟道内设拦矸坝后方能排矸。待矸石弃到设计高程,矸石面覆土厚30厘米整治为牧草地。(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包括资源补偿和占地补偿,同时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部分工人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矿井现有防渗化粪池临时储存,定期由沙湾市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至沙湾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运营期:本矿投产后全矿总排水量为1133.4立方米/天,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57立方米/天,井下矿井排水量为714立方米/天,选煤厂废水量62.4立方米/天。矿井排水及选煤厂废水经过“预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反渗透”水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扩、改)建煤矿表1、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用于井上下生产降尘。生活废水经过“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净化污水主要用于浇灌绿地、浇洒道路、选煤厂降尘洒水等。本工程设置了2000立方米的矿井水事故池,3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的临时存放,保证事故状况下污(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地下水区域影响半径为106.36米。煤矿开采疏排地下水后,将改变井田开采区周围地下水流场分布,开采区范围内受影响含水层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水位下降,形成以开采区为中心的降落漏斗,但由于项目区区域地下水运移方向为由南向北径流,水量较充沛,循环条件较优越,所以影响相对较小。井田范围内自上而下分为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中侏罗统西山窑组弱含水层、烧变岩含水层。开采形成的导水裂隙带高度在24.11-76.08米之间,上部煤层开采形成的导水裂隙会部分导通该层位,由于该层为透水不含水层,所以对该层影响不大。但形成导水裂隙后,会一定程度增加大气降水对其下覆含水层的补给。由于地势较陡,雪融水及暴雨形成的暂时洪流,顺冲沟排泄,只有极少部分地表水通过地表松散的第四系地层下渗补给,所以影响有限。

本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地下水保护措施主要为:①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规定,矿井开采前必须先对上部火烧区及采空区积水进行预先疏放,疏排方式为:工作面上顺槽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巷道与火烧区、采空区之间留20米探放水隔离煤柱。②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③充分利用矿井涌水。④加强矿井日常管理工作。⑤实施保护性开采措施,采用“边采边探”的技术方法,在开采有透水可能的区域时采取降低开采厚度等保护性开采措施,考虑到本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层上覆岩层层理、节理较发育,泥质含量高等特征,设计按煤层导水裂隙带高度增加15米垂高隔离煤柱确定保护层厚度。⑥采取防区防渗措施:油脂库、危险废物贮存间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至少6.0米厚,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机修间等,要求底部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至少1.5米厚,渗透系数≤10-7厘米/秒。(7)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等。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主要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②工业场地辅助配套工程施工,首先做好路面硬覆盖。③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设置围布、挡板,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和起尘的料、渣土的外溢。④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风期间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减小扬尘影响范围。⑤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减小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废气排放。⑥加强施工管理。

(2)运营期:本项目采用电锅炉供暖。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煤输送、转载过程粉尘;破碎、筛分、风选系统粉尘;运输扬尘;矸石周转场粉尘等。

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煤炭输送、筛分、干选、储存等全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产尘点密闭储煤场内安装喷雾喷雾防尘设施,保持煤堆表面含水率8%以上,有效减少煤尘飞扬;在选煤系统中破碎工段处除安装喷雾防尘系统,同时确保TDS智能分选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除尘效率在99.9%以上。选煤厂煤炭装卸均在车间内操作。厂区内地面采取全硬化措施,并定期洒水降尘;矸石周转场采用围挡+喷洒表面固化剂+防尘布覆盖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加盖篷布防止遗撒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治理措施包括: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场地平整和结构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如果夜间运输应减速、禁鸣。

(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选煤厂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煤泥、污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矸石前期运至配套建设的矸石周转场堆放,后期用于矿区塌陷区治理和充填采空区;煤泥与原煤掺混后一起外售;污泥用于矿井厂区绿化的土壤改良;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沙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山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其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泄露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1.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集油坑,室内地面较大门下口低0.1m,地面为不发火混凝土地面,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8m。

沙湾市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的要求,先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期间,在新疆法制报进行了2次公示,并在沙湾市西戈壁镇天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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