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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保核查 助力环境监管提质增效

来源: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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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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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自治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自治区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的委托,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会同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组成检查组于1015日对《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部分环评人员信息统计情况的函》(环办环评函〔2024301)中通报的“乌鲁木齐新晨环宇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环宇”)工程师20244月变更信息3次”问题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现场看、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对新晨环宇营业执照、编制人员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是否通过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核查、对变更信息3次工程师的社保、劳动合同等进行核查;除此之外检查组随机抽取部分环评报告,对环评文件现场踏勘资料、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编制规范性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排污许可条例,检查组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及建议,要求新晨环宇加强档案、人员、信用平台信息、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编制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下一步,评估中心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帮扶指导,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为助力环境监管提质增效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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