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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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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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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厅党组2023年巡察组对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评估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2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0条,截至2024年5月22日,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反馈巡察意见后,评估中心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再次传达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解析问题原因和整改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2023年12月12日评估中心党支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支部委员会,要求班子成员和支委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标对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研究巡察整改方案,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支部纪检委员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支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确保问题条条整改、意见建议件件落实。

一是针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治区党委建设美丽新疆要求,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注重对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支部书记围绕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要求带队开展下沉帮扶调研2次;班子成员结合主责主业进一步修改完善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调研清单以及成果转化清单1份;完善中心规章制度,做好评优选先工作,常态化开展工作提醒谈话,重点加强工作作风整治;及时组织协调做好2023年度“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工作,衔接了各部门最新数据,2024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已进一步扩大平台受众面,正在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以及纸质档案收集管理记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题会,加强督查检查和日常提醒;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思想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贯彻落实厅党组“一体两翼三个支撑”工作思路,开展应知应会培训2次;中心领导带队下沉企业帮扶指导2次,项目负责人开展多次环评现场踏勘工作,加大新兴产业、重点复杂项目和其他地州评估业务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改进工作作风,迎难而上。

二是针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反馈存在问题,做到及时传达厅党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集体决策提出针对性工作方案,加强日常跟进督促,确保厅党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措施,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及日常管理制度,例如,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落实干部职工婚丧嫁事宜制度等,同时,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通过钉钉工作群、电话提醒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自觉做好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常态化宣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条例,履行廉政回访、舆情关注、资金使用支出监督、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进展,进一步提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是针对“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反馈存在问题,评估中心党支部按照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完成换届工作,明确班子成员、支委分管党建工作具体责任并对现有党建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做好党务公开;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题支委会以及党建促业务工作专题会等对阶段性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研究部署党建促业务工作,加强党建与业务联系;同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会委员增补选举,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文化生活建设;评估中心党支部通过采取设置8个“党员先锋岗”等方式,将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各科室考核项目,持续关注生态环境部业务培训信息,加强业务骨干学习锻炼和对外交流、积极动员优秀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党建促进业务工作;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选人用人制度,针对巡察意见提出的有关岗位人员安排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安排,合规配备各岗位人员。

四是针对“聚焦落实整改情况”方面反馈存在问题,已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梳理固定资产,确保流转及时登记,已对现有资产进行贴标。完成了相关公积金缴纳存在问题,进一步严肃了财务纪律,加强了财务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今后工作

持续保持和改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新建及修订完善制度6个,编制《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制度汇编》,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抓党风廉政监督不放松,筑牢清正廉洁的防线,杜绝干部职工出现违反廉政要求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后,评估中心党支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厅党组“一体两翼三个支撑”工作思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八不批”原则,主动靠前做好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帮扶指导,全力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91-4185106;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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