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受理塔城等三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哈密二次雷达项目等三个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 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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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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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塔城等三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哈密二次雷达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区新疆空管局哈密通信站内 |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
新疆慧源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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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城等三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莎车二次雷达项目 |
喀什地区莎车县莎车机场航站区东北角的新疆空管局莎车导航站内 |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
新疆慧源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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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塔城等三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塔城二次雷达项目 |
塔城市塔城机场航站区西南角的新疆空管局塔城导航站内 |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
新疆慧源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10月9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