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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准东危险品库新增撬装式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等两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核与辐射)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准东危险品库新增撬装式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品库新增撬装式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20250228—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准东危险品库新增撬装式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33

2

20250228—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品库新增撬装式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3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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