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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0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6日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新疆中油大诚油气技术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131I 示踪测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新疆中油大诚油气技术有限公司示踪项目环评(评审稿)(2023.10.25)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新疆中油大诚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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