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8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新疆鄯善抽水蓄能电站750kV开关站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华电瀚海吐鲁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在鄯善抽水蓄能电站主变洞内新建4台750千伏主变压器,单台容量420兆伏安,新建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337m3。 2.新建1座750千伏地面开关站(仅涉及设备安装,土建部分纳入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GIS采用户内布置,750千伏出线1回,站内配套新建1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20m2。 3.新建2回地下主变洞至地面开关站的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采用竖井加平洞方式,线路长度1356.5m(仅涉及设备安装,土建部分纳入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开关站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开关站电气设备运行时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以及噪声。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开关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5)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