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1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昌吉准东宜化(其亚)“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建750kV架空线路折单长度8km,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2×2.7km,单回路架设2.6km。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优化导线选型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大风天气严禁进行土石方作业,严防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遗迹,恢复地貌。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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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新建2条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克拉玛依750千伏变电站750kV单回并行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2×20.8km,新建杆塔107基。 |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输电线路临近居民住宅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途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在通过耕地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并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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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塔城托里2×66万千瓦煤电项目750kV送出工程 |
塔城地区托里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将塔额-克拉玛依750kV线路π接入塔城火电厂,新建750kV线路路径长度约2×20.5km,除塔城火电厂出线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外,其余段采用单回路架设。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对开挖的地表做好苫盖,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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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州国家能源“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精河县和第五师双河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博州国源电力博州电厂-赛里木750kV线路工程,长度约为110.2km,采用单回路并行架设。赛里木750kV变电站扩建2回750kV出线间隔。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艾比湖流域土地沙化防控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坚持“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五)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