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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论证意见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44,我厅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论证会。自治区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1人组成论证小组(名单见附件)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一、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辖区,是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办园区,目前入园项目为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20万吨/年重芳烃多元烃深加工项目。该园区于20159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新政函〔2015225号);201412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伊犁新天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41412)20174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新政函〔201793)。批复园区规划面积约5.7平方公里,至2030年园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应控制在5.1平方公里以内。

二、《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开发强度对比,调查了现存环境问题,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实施的地下水、地表水、生态、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影响,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式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在严格落实自治区及伊犁州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情况下,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规划可以继续实施,实施过程中确有必要调整时修编规划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为发挥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效性,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有序落实规划方案。确定各功能区用地要求,合理开发利用,避免出现用地类型不符合规划的情况发生。结合园区发展定位、产业发展规模及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发展规模,完善产业布局,结合区域的水资源利用上线“以水定产、量水而行”。

(二)落实减污降碳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结合国家“双碳”战略,以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引导产业园区内重点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为目的,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减污降碳,推动减污治污减碳协同共治,促进园区绿色发展。鼓励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规划后续实施内容优化调整建议和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入园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督促已入驻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入园企业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适时开展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排,结合区域碳减排和碳中和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改造,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四)加快建设园区下游产业链。规划的炉渣、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粗酚加工等项目应尽快实施,结合伊犁州新型建材的需求,加快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将一般固体废物最大程度综合利用,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延期启动或者不启动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入园项目投资强度、产业规模、用地规模等准入门槛,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严格落实园区规划开发规模、方式、时序优化调整建议,保障区域地下水汇水廊道安全;严格控制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切实提高园区废(污)水综合利用率,实现园区废水“零排放”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监控和管理。构建以园区为主体,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伊宁市人民政府、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管委会和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平台,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按标准配备应急物资,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园区环境安全。

(七)加强园区环境监测,及时监控区域环境污染情况。园区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观测、监测系统,合理布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土壤环境监测点,做好日常观测、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相关观测、监测资料可作为园区内项目环评、园区修编规划环评分析依据。

附件:《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专家论证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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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伊犁新天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2016-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专家论证小组名单

张勇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超群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铁栋新疆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高级工程师

吴树宏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屈建平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张涛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赵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

段昆鹏自治区工信厅主任科员

陈新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博士

曹伟自治区水利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叶尔加那提·乌鲁乎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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