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厅公文公告 / 文件 / 环函

关于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油田设施清洗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申请》及附送的《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油田设施清洗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油田回收清洗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在责任公司油田设施清洗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位于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平北四路101号。项目年清洗油田垫布700吨、清洗油田生产车辆1000辆、再生垫布塑料1000吨,本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包括:垫布生产车间、内设垫布干燥及修补平台;塑料再生及垫布生产车间,内设清洗、洗粒、再生、拉伸塑料生产线。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装置(隔油溢油池、循环水罐、水泵、过滤格栅、气浮罐等),再生塑料除烟装置。公辅工程包括供电、供排水、办公楼、供热均依托广振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设施。工程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25%。

  2015年8月我厅以“新环函〔2015〕900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4月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该项目现场监测工作。2017年12月18日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企业自主验收。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电机、风机、水枪等选用低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二)产生的油泥、沙经收集后送至合作收购单位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保部门处理。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项目清洗池底沉淀的泥沙年产生量10吨,废矿物油年收集量5吨,送至合作收购单位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年产生量2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结论

  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油田设施清洗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经研究,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五、项目正式投产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环保机构,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档案,加强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设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19年2月3日

  抄送:克拉玛依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