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新圣雄〔2017〕71号)及附送相关材料收悉。2017年7月19日我厅组织吐鲁番市环保局、托克逊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新疆圣雄工业园区内中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300兆瓦亚临界空冷燃煤机组,配2×1065吨/小时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汽包锅炉。项目配套建设SNCR法脱硝装置、复合电袋除尘装置和烟气脱硫装置,以及脱硫废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站等相关辅助工程。
项目总投资288938万元,环保投资3508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4%。2011年开工建设,2013全部建成投运,2015年9月补办环评手续。2017年5月,新疆点点星光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工作。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NCR脱硝装置、电袋复合型除尘器、电石渣-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锅炉烟气由一座高210米烟囱排放;项目建设封闭式煤棚,燃煤经过封闭廊道运至锅炉系统,输煤廊道全封闭并设喷水降尘设施;各转运站采用无动力除尘,破碎间采用湿式除尘,灰库顶部设布袋除尘,灰场配备洒水车和机械碾压设备防尘。
(二)项目脱硫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煤场喷洒及干灰湿式搅拌;含煤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输煤栈桥冲洗用水;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本项目脱硫用水、干灰湿式搅拌、煤场喷洒及卸煤沟喷淋等;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
(三)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灰渣和脱硫石膏均综合利用并设有临时灰渣场;生活垃圾运至阿乐惠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矿物油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企业编制了《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吐鲁番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6521002017024)。厂区设有2座单体容积为2000立方米的事故水罐。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新疆点点星光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尿素水解区无组织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
(三)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正式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三)积极协调托克逊县阿乐惠镇人民政府,按期完成6台小锅炉拆除工作。
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吐鲁番市环保局、托克逊县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