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局:
你单位上报的《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函》(库俄函〔2016〕11号)及附送的《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组织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库车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于2017年1月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线路由南疆线的库车西站东端引出后沿却勒塔格山山前倾斜平原向东北方向行进,至终点俄霍布拉克矿区。新建库俄铁路为国铁Ⅱ级内燃(预留电化条件)单线铁路,线路全长87.6 km,全线共布置桥梁43座、隧道7座,设置车站7处(近期开站6处,预留会让站1处)。
该项目总投资15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35.012万元,占总投资的2.80 %。项目于2008年开工,2011年11月完工,2013年4月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现场调查。2016年4月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
境的影响
(一)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实际占地498.48公顷,比环评预计占地面积减少了120.78 公顷;其中工程永久占地306.57 公顷,比预计占地面积减少了88.16 公顷;施工临时占地191.91公顷,比预计占地面积减少了32.62 公顷;施工扰动面积较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计扰动面积减小了301.10 公顷。
2.项目建设过程中共整修既有道路55.0千米,新建施工便道17.0千米。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改建道路进行清理、平整后,交还当地政府部门继续使用;对可作为铁路维修通道的新建施工便道进行清理、平整后交由铁路工务部门作为维修便道继续保留。
3.项目在库车西站已征地范围内合建轨节拼装场和制存梁场1处,利用南疆线库车站已有材料厂,共设置了7处拌合站,同时与5处拌合站同址合建了5处施工生活营地。经现场查看,上述施工场址上的临建均已拆除,场地已清理和平整。
4.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设置了18处取土场,比环评中拟设取土场数量减少了4处,比环评中预计占地面积减少了30.33公顷。施工过程中采取“先取后弃”的方式,将不能利用的路堑挖方就近弃入附近的取土坑中,未单独设置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坑进行了削坡和平整处理,由其自然恢复。
5.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设置隧道弃碴场5处,将部分不能利用的隧道弃碴就近弃入附近的取土坑中,比环评估算的弃渣场占地面积减少了1.69 公顷,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了平整处理,由其自然恢复。
6.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砍伐林木1620棵,比环评拟砍伐林木减少了66棵。完工后,建设单位种植乔木302棵、灌木62棵、草坪4.18 公顷,对CK80取土场等施工迹地进行平整后播撒了草籽。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新环验[2016- HJY-038])及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表明:
1.水环境
库俄铁路近期开设的6个车站均建设了一套地埋式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并配套建设防渗露天式储存池一座,各车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储存池自然蒸发,不外排。
2.大气环境
库俄铁路运载原煤装车后在表面喷洒了凝固剂,防止运煤列车行驶过程煤尘飞扬;装卸煤过程中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营运期库俄铁路开设的6处车站采暖锅炉外排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及氮氧化物浓度既达到了环评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达到了现行标准限值要求;库车西站、克孜勒亚站和俄霍布拉克站采暖锅炉外排烟气中的烟尘浓度达到了环评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
经调查,距铁路外轨30米以内只有依迪克村村委会和一处清真寺,无居住用房;依迪克村一组原址已无居民;依迪克村现有58户居民住房全部安装了双层塑钢窗;验收调查期间,依迪克村清真寺测点行车时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的标准限值要求;依迪克村临近库俄铁路最近的居民住房测点行车时昼、夜间噪声监测值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GB3096-93)4类标准限值,符合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的要求;类比分析距库俄铁路外轨中心线50 m处的提克买克村居民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既能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区标准要求,也能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振动
验收调查期间,依迪克村清真寺测点行车时昼、夜间监测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铁路干线两侧”标准限值要求;距库俄铁路最近的依迪克村居民住房监测点行车时昼间、夜间监测值低于《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限值,符合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集中存放,完工后分别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建筑垃圾场处置;营运期各车站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当地环卫车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调查实测数据核算,本项目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7.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表格71份,收回有效调查表69份。34名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35名表示较满意。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支线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运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车站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或不外排;燃煤锅炉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71-2014),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锅炉提升改造,或采用清洁能源。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对提克买克村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尽快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要按照环评批复中“伐一补一”人工绿化要求,积极采取补种措施,补齐不足部分。完善取土场等临时工程的生态恢复工作,建议在裸露地表喷洒结皮剂或采用戈壁石覆盖,减少扬尘污染;对风沙段铁路两侧的草方格等防护工程进行定期维护,确保防风固沙效果。加强运营期噪声、振动监测,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库车县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