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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教育月暨“6·5”环境日纪念系列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阿克苏(南疆)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今年自治区环境教育月暨“6·5”环境日纪念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经厅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自治区环境教育月暨“6·5”环境日纪念系列活动安排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请与厅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联系。
        附件:自治区环境教育月暨“6?5”环境日纪念系列活动安排意见.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19日

  (联系人:李莼、张勇;联系电话:4165351,传真电话:4165468;邮箱:kjc@xj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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