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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郑直流配套电源50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哈郑直流配套电源50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厅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扩建天山换流站4个500kV出线间隔。

  (二)新建500kV国电哈密大南湖电厂~天山换流站输电线路(500kV洲山一线)40.722km。

  (三)新建500kV国投哈密电厂~天山换流站输电线路(500kV南山一线)36.098km。

  (四)新建500kV国电哈密大南湖电厂~国投哈密电厂输电线路(500kV南洲一线)18.982km。

  (五)新建500kV神华哈密大南湖电厂~天山换流站输电线路(500kV园天一、二线),其中Ⅰ回线路长44.901km,Ⅱ回线路长44.806km。

  工程总投资约416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43万元。

  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出具的《新疆准东五彩湾75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相关要求。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于化粪池中定期处理或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厅委托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昌吉州环境保护局、新疆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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