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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动“十三五”环保援疆工作有关建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十二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总体部署,在环保部及各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环境监管能力、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十二五”期间,在援疆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受援地区和支援省(市)沟通协调不畅,未及时将环保对口援疆项目资金需求纳入各援助省(市)总体援疆规划,支援省市环保部门额外筹集资金实施环保援疆项目的难度大,造成项目推进缓慢。

  为充分利用好新一轮环保援疆的有利契机,全面推动环保援疆工作,帮助各地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建议各地认真梳理“十三五”环保援疆项目及资金需求,主动与当地援疆办和对口援疆指挥部进行协商、对接,力争将一批重点环保项目纳入总体援疆规划。请各地抓紧对接,并及时将对接情况反馈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联系人:谢东营;联系电话:0991—416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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