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入河排污口作出准予设置的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38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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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 |
基本情况 |
拟批复排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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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 |
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位于呼图壁县城西南70km处雀尔沟镇,北距大丰镇50km。宽沟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经矿区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尾水经明渠排入宽沟河。宽沟河为一条冲沟,位于井田东侧,属于季节性的冲沟。主要接受南部山区融雪水。该冲沟只有在暴雨季节及冰雪消融季节才有地表径流产生,平时地表径流较小,基本呈现干枯状态。 |
入河排污口废水排放水量222.33万立方米/年(6091立方米/天),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0毫克/升、氨氮1.0毫克/升、总氮1.0毫克/升、总磷0.2毫克/升、石油类0.05毫克/升、全盐量1000毫克/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4.47吨/年、氨氮2.22吨/年、总氮2.22吨/年、总磷0.445吨/年、石油类0.111吨/年、全盐量2223.3吨/年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入河排污口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