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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文件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13件政策文件,现予以公布。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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