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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111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tbgs@sthjt.xinjia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0991-4165373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调整行政职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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