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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现决定向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02030052

法人名称: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东一街4539号

法定代表人:冯建建

经营设施地址: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油气技术服务区金东一街(中心坐标为N45°36′16.46″,E85°3′22.83″)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900-210-08、900-213-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80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6年10月12日—203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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