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钜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决定向新疆钜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tc@sthjt.xinjiang.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新疆钜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首次申领)
公司名称:新疆钜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兴业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杨泽江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兴业路11号(地理坐标为N44°7′52.225″,E88°45′14.752")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900-405-06、900-407-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12-08),HW11精(蒸)馏残渣(261-128-11、261-129-11、261-130-11、261-131-11、900-013-11),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2-17、336-054-17、336-055-17、336-058-17、336-062-17),HW22含铜废物(304-001-22)、HW23含锌废物(336-103-23),HW46含镍废物(261-087-46、900-037-46)、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02-48、321-027-48、321-028-48),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1-49),HW50废催化剂(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261-151-50、261-152-50、261-153-50、261-154-50、261-155-50、261-156-50、261-157-50、261-158-50、261-159-50、261-160-50、261-161-50、261-162-50、261-163-50、261-164-50、261-165-50、261-166-50、261-167-50、261-168-50、261-169-50、261-170-50、261-171-50、261-172-50、261-173-50、261-174-50、261-175-50、261-176-50、261-177-50、261-178-50、261-179-50、261-180-50、261-181-50、261-182-50、261-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8万吨/年(其中废液类装置:15万吨/年、废催化剂类装置:3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