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月15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tc@sthjt.xinjiang.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包装桶及废机油滤芯再生利用扩建项目”等(重新申领)
公司名称: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巴州轮台县鑫能路082号
法定代表人:金文博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巴州轮台县鑫能路082号(地理坐标为N41°50′18.29″,E84°04′17.16″)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1-08、251-002-08<限液态废物>、251-003-08<限液态废物>、291-001-08、398-001-08、900-199-08、900-200-08<限液态废物>、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限定于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铁制包装物>,HW49其他废物(900-041-49<限定沾染废矿物油、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的废弃铁制包装物及沾染矿物油的废机油滤芯>)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6.5万吨/年(其中废油再生利用5万吨/年,废铁质桶及废机油滤芯再生利用1.5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