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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项目”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5年78日向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2020069

法人名称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

司住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马雪平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工业园区塔里木河东路293号(中心坐标为N44°26'42",E84°45'60")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1-08、900-221-08、900-199-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291-001-08、071-001-08、900-210-08)、HW11精(蒸)馏残渣(251-013-11、252-004-11、252-011-11、261-014-11、261-106-11、261-125-11、261-126-11、261-127-11、261-128-11、261-129-11、261-130-11、900-013-1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265-102-13、265-103-13)、HW40含醚废物(261-072-40)、HW49其他废物(900-041-49、900-047-49、900-999-49,均限定不含氰、卤化物、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过滤吸附介质)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29200吨/年(其中,HW06类40000吨/年,HW08类55200吨/年,HW11类21100吨/年,HW13类5700吨/年,HW40类1200吨/年,HW49类6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578—20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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