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硕化工有限公司因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现决定向新疆新硕化工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05220099
法人名称:新疆新硕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玉萍
经营设施地址: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中心坐标为N43°41'33.39",E94°59'5.66")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4-06)、HW11精(蒸)馏残渣(261-128-11、261-130-11、261-131-11、261-103-11)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3.6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5年7月30日—203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