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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新疆山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山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危废、固废收集、贮存与无害化处置项目(一期)变更”首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5613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05220146

法人名称:新疆山之源环保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民光社区主巷1

法定代表人:胥卫昌

经营设施地址:哈密市伊吾县伊吾工业加工区(地理坐标为N43°4057.33E94°5929.79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46含镍废物(900-037-46),HW50废催化剂(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261-151-50261-152-50261-154-50261-156-50261-157-50261-159-50261-161-50261-164-50261-167-50261-170-50261-171-50261-173-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98万吨/

有效期限:2025613日—20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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