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43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铝灰8万吨大修渣2万吨炭渣综合利用项目”首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4年12月19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23250140
法人名称:新疆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毋峰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地理坐标为N44°3′30.15″,E89°39′14.3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23-4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4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12月19日—2029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