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35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澳斯麦特炉协同处置氰化渣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首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4年11月22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23020139
法人名称: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五宫
法定代表人:鲁新龙
经营设施地址:阜康市阜康产业园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N44°08′39.00″、E88°10′12.78″)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092-003-33)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6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11月22日—2029年11月21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