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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2024〕10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废催化剂回收贵金属精炼加工项目”首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4年4月24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2230134

法人名称: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155幢1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槐永强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155幢1层101室(地理坐标为N44°16'56.18",E85°09'44.87")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50废催化剂(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900-049-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6000吨/年(其中:900-049-50经营规模5000吨/年,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经营规模1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4月24日—2029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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