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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第二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情况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固体函〔2025〕45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组织并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新疆三和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认定三和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废旧电器规范拆解处理量为224,798台/套(226,926台),其中:废电视机-1拆解处理量17,101台,废电视机-2(CRT)拆解处理量16,071台,废洗衣机-1拆解处理量2,661台,废洗衣机-2拆解处理量105,022台,废电脑拆解处理量2,128台/套(4,256台)(其中:废CRT显示器拆解处理量2,128台,废台式电脑主机拆解处理量2,128台),废冰箱拆解处理量81,81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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