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电子废物拆解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一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情况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并委托新疆华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等有关机构和单位对新疆三和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和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智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11日至33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进行了审核。

根据三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基金补贴的废旧电器拆解情况,经审核,认定三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废旧电器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66829/套(66829台),其中:废电视机-1拆解量21134台,废电视机-2拆解量13998台,废洗衣机-1拆解量1910台,废洗衣机-2拆解量29787台。

根据惠智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基金补贴的废旧电器拆解情况,经审核,认定惠智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废旧电器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46455/套(46455台),其中:废电视机-1拆解量1201台,废电视机-2拆解量1498台,废洗衣机-2拆解量22042台,废冰箱拆解量21714台。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