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并委托新疆华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和单位对新疆三和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和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智通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进行了审核。
根据三和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申报基金补贴的废旧电器拆解情况,经审核,认定三和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废旧电器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3170台/套(3170台),其中:废电视机-1拆解量854台,废电视机-2拆解量327台,废洗衣机-1拆解量131台,废洗衣机-2拆解量1858台。
根据惠智通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申报基金补贴的废旧电器拆解情况,经审核,认定惠智通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废旧电器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19084台/套(19606台),其中:废电视机-1拆解量962台,废电视机-2拆解量316台,废洗衣机-1拆解量307台,废洗衣机-2拆解量2545台,废冰箱拆解量14425台,废电脑拆解量441台/套(882台)(其中:废电脑显示器441台、废电脑主机441台),废空调拆解量88台/套(169台)(其中:壁挂式、柜式空调内机81台,壁挂式、柜式空调外机81台,整体式空调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