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5-2023)
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6-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3年4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