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新疆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新疆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4349-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http://sthj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xjaic.gov.cn/)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