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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成功举办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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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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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不断提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12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培训以“线上”形式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自治区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与草原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200余人视频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损害赔偿指导处(行政复议处)处长季林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负责人齐霁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同志进行专题授课。

培训课程设置紧扣工作实际,聚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发展历程与改革要求、案件线索筛查方法与技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改革填报系统操作规范及填报常见问题解答、典型案例交流等内容。通过政策解读、理论阐释、案例复盘、实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讲解相关专业知识,系统梳理工作重点难点,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案例实践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

参会干部一致表示,本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指导性强,既深化了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又系统掌握了相关工作流程规范和实操技巧,明晰工作思路、补齐能力短板。在未来的工作中,将把培训所学知识积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质效,为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业队伍筑牢基础,为统筹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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