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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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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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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能,为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1.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坚持把法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厅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以上率下学,推动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讨生态环境领域的实践难点和问题,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学法26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1场,共计350余人次。

2.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任务6次、听取法治建设汇报1次。积极认领法治督察共性问题6项,4项已整改完成,2项整改任务需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持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相关要求,抓住“关键少数”,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履行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年终述法,报送《2024年度述法报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二)依法履行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1.完成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理顺权力责任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4年版)动态调整,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8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区列入正面清单企业517家,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659次,指导帮助企业整改问题714个。三是深入推进审慎包容监管,联合兵团生态环境局修订印发《不予处罚事项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2024年版)》,进一步细化明确适用范围和条件。全区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0件,免罚金额1666.87万元。

3.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关于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4个方面12条改革举措促进自贸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项目环评管理,强化协调联动,发挥制度合力,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发挥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作用,服务“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本级完成规划环评审查36个,项目环评审批173个;列入2024年度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的新建项目报批83个,审批率100%。

(三)健全法规体系,立好生态环境规矩

1.持续推进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推动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手工监测质量核查技术规范》等5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立项《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等9项标准,持续发挥标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促进、引领作用。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全年制定并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宣布失效2件,废止1件,继续保留10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推动废止地方性法规1件,废止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各1件,建议废止政府规章1件。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程序完成制定和发布。

4.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现有3名公职律师。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事务需求,连续9年聘任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两名法律顾问实行坐班制,确保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全覆盖,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5.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组织各地(州、市)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工作,开展案例实践95件。

(四)持续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1.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运用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各类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40个执法机构配备大气环境执法装备,为44个执法机构配备水环境执法装备。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24个规范化执法机构。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实施细则》,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年对16家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稽查,对51家机构开展日常稽查,充分发挥了执法稽查“防火墙”“助推器”作用。

2.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一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按照全区案卷评查“一盘棋”思路,做到县(市、区)、地(州、市)、自治区三级联动全覆盖,构建了“评查+反馈+整改”工作闭环,组织完成4轮次集中评查案卷3320卷次,在2024年全国执法大练兵终期案卷评查中排名第4,案卷质量大幅提升。二是强化执法培训。扎实推进“四个一批”执法人才计划,制定《2024年全区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采取“线上培训+实地教学”方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举办业务培训25期,参训人员1553人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全区依法查处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157件,其中刑事立案45件。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第三方环境检测领域弄虚作假案件21件。

3.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一是印发《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先后4次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大节点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执法+服务”理念,组织“送法入企”活动,为企业进行“环境体检”、把脉开方,帮扶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依法治理污染。并就地开展典型案例宣讲,借助“小案件”讲好“大道理”,持续强化提升企业环境保护主体意识,合法生产经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警示指导作用,公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丽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8起和《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5起,强化正反两方面普法教育,确保普法宣传“接地气”,法治教育“入人心”。四是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法治骨干积极开展“入户讲法”“国旗下讲法”“校园讲法”“村委会讲法”等一系列向基层送法活动,引导各族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实现行政复议决定的全面有效履行。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被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生效文书率100%。二是不断提升环境信访工作质效。认真落实“日分析、周研判、月总结”制度,加强信访督查督办、抽查力度。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接群众微信、网络投诉1780件,按期办结率100%。三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累计审核发布各类信息28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线上完成政务服务审批事项1000余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系统化和多样化方面还需持续优化和创新。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研究谋划,采取硬实举措加快解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坚决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支撑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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