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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的公示

来源:大气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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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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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24日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公示,于近日通过专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评审,现其B级结果予以公示

社会各界可对该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多种形式反映,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528日-2025年215

联系人/联系电话:马哲0991-4165496

邮箱:099112369@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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