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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召开“奎-独-乌”和伊犁河谷区域大气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

来源:大气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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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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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奎-独-乌”和伊犁河谷区域大气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在奎屯市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23年“奎-独-乌”和伊犁河谷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区域大气环境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2024年及今后一个阶段的大气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自治区副主席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张锦平主持会议。



会上,兵团副秘书长谢强传达了自治区“奎-独-乌”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协调小组人员名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通报了2023年“奎一独—乌”区域和伊犁河谷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新疆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自治区和兵团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抓牢扛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坚定持续做好大气环境整治的信心和决心、高质量落实好大气环境整治各项措施。

会议要求,自治区和兵团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责任,加强联动,聚焦重点区域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快完善兵地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兵地一盘棋”,健全调度、通报、约谈机制,定期组织交叉检查,督促调研。持续推进重点治理任务和“一企一策”措施落地落实,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减少农村生活源污染。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建设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一步提升管理监测网络建设水平,构建完善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一级响应管理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精准开展兵地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兵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办指导,推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会后,各地州师市、各相关部门、企业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支撑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确保党中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新疆落地落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乌苏市、独山子区、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党政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前,自治区副主席王刚带队赴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和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督导检查大气环境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自治区副主席王刚一行在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调研现场


自治区副主席王刚一行在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现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兵团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分管负责同志,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奎屯市、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区域各地(州、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部分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的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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