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气象、环境监测部门预测和专家会商,预计1月12日-14日3个及以上跨地(州、市)连片县市区平均日AQI<150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12日10:00解除“乌—昌—石”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