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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

来源:大气环境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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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预测和专家会商结果,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212月2712启动“乌-昌-石”区域重污染天气色预202212月2812时启动奎-独-乌”区域重污染天预警。

2022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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