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会议,对2024年10月底前需完成的1项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锦平主持会议,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并进行研究审议。
会议听取了验收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该整改任务验收情况的汇报,整改责任单位乌鲁木齐市进行补充汇报。
会议经过研究审议,原则同意对该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会议强调,按程序做好该项整改任务销号备案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整改工作调度,进一步梳理和摸排可能存在的整改交账风险,督促责任单位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全面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