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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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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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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召开。会议通报近期自治区整改工作情况,听取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宣传信息组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丰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导一组组长、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一级巡视员王培芳,督导二组组长、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局长张玉宝,督导三组组长、自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亚克夫·吐尔地,督导四组组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陈维斌,承担整改任务的自治区15个厅局和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水利厅、乌鲁木齐市、伊犁州作汇报发言。



会议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自治区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作用,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通过督察整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态势,特别是“乌—昌—石”区域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4%;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用水保障工作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与保护不断加强;绝大多数群众信访件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几年保持在90%以上。美丽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会议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正视问题与不足。通报中指出部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还存在质量不高、推进缓慢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检视、立查立改、举一反三。要充分认识督察整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坚决克服“松口气”、“歇歇脚”思想和畏难情绪,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和销号工作程序认真谋划,倒排工期,细化举措,确保如期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各级整改办要及时跟踪掌握整改进展,严格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验收单位要积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及时纠偏,“严”字当头。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切实增强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整改目标和任务措施始终扭住不放,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加大“回头看”力度,严防问题反弹,以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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