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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巴州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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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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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巴州动员会在库尔勒召开。图为会议现场。记者 陈剑飞 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巴州开展例行督察和大气专项督察。3月31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巴州动员会在库尔勒召开,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叶林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州党委书记任广鹏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巴图主持。

叶林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和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和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新疆开展了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叶林强调,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巴州,重点督察巴州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情况;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有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11个方面内容。

任广鹏表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巴州开展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的有效举措,巴州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建设美丽新疆贡献巴州力量。任广鹏强调,要以问题整改为动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从快、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对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将严肃责任追究。

会上,副组长焦保华就做好督察配合、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州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州法检两院主要领导,以及州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20天。督察进驻期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19日)设立信访投诉电话:0996-2680009,专用邮政信箱:新疆巴州A027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投诉电话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晚上22: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方处理。(记者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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