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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准东2×66万千瓦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准东2×66万千瓦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厅原则同意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784694855F)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从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准东电厂~古海电厂75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准东电厂~古海电厂750千伏架空线路,全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径全长为2.2千米,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6基。

(二)新建准东电厂~五彩湾北750千伏变电站线路工程。新建准东电厂~五彩湾北750千伏变电站架空线路,全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径全长为2×15.5千米,并行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81基。

本项目总投资为15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0%。

三、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意见。

四、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输电线路临近居民类保护目标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途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千伏/米和100微特斯拉的要求。在通过耕地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并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要求采取建立生态恢复区,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在卡山外围保护地带设置施工营地,进一步优化调整塔基位置,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坚持“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五)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接受其监督检查。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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