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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北集输系统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北集输系统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大北集输系统完善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集输管线起点大北11集气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大桥乡阿热恰特村北侧1.2千米处,终点大北201集气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大桥乡塔合塔村西北侧9.2千米处。大北11集气站地理坐标为东经81°1736.62",北纬41°4359.19",大北201集气站地理坐标为东经81°3146.23",北纬41°4657.56",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北11集气站至大北201集气站的集输管道25.6千米,设计压力18兆帕,管径为DN250;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道路、防腐、土建等公用工程;建设标志桩、里程桩、警示牌、标识带等附属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天然气集输规模460×104立方米/天。占地33.776公顷,其中永久性占地0.031公顷,临时占地33.745公顷。项目总投资844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占总投资的3.27%

二、根据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北集输系统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177号),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133号)及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阿地环函字〔2021162号),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对占地进行补偿和恢复;对表土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回填时反序回填;禁止在施工场地外乱碾乱压随意行车;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严禁捕猎和采挖珍稀动、植物;对临时堆土区采取防尘网苫盖、严控施工边界范围以降低对地表的扰动破坏、洒水防护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防止土壤沙漠化,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运营期定时巡查管线,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针对管线建设所形成的廊道,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廊道实施与管道管理无关的活动并且设置警示牌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密闭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缩短施工时间;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管道焊接采用移动焊接烟气净化器等措施,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集输管道采用埋地敷设且密闭输送,无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加强日常管理,减少放空(非正常工况除外),设置放空管道,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试压废水。其中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采用撬装组合型钢板池)暂存后,拉运至博大油气开发部公寓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置,禁止施工中在穿越的沟渠内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及建材清洗。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集输管线采用无缝钢管、严格防腐等源头控制措施。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测管道的内外腐蚀情况、设置SCADA系统,远程自动关闭阀门等管道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完善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措施,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施工过程中须做到填挖方平衡,无弃土产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材边角料、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渣和吹扫产生的废渣等,其中废料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不遗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遗迹,平整场地。运营期无清管装置,不涉及清管作业,无清管废渣和固体废物产生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路过村庄时应低速行驶,少鸣笛或不鸣笛等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集输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无噪声产生。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运营期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等);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设置自动感测压力、流量的仪器和能自动感测管道内压降速率的自动紧急截断阀,一旦管道发生事故或大的泄漏,事故段两端的截断阀在感测到情况后可自动切断管路,使事故排放或泄漏的天然气量限制在最小范围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便于识别风险,减少事故发生;非正常工况下将放空排放少量天然气,可通过放空管道进入大北201集气站现有放空火炬放空;结合项目风险事故情形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并定期进行演练,当有风险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加强地面警戒标志管理工作,重点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管道附近进行土建及挖填方活动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以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确保项目占地范围内的防风固沙治理。

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并将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进行考核。

七、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拜城县分局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须重新向我厅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拜城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1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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