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精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精神,系统总结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戴武军传达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第二阶段由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戴武军作工作报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政府推动实施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和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力度,不断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大力参与、支持、配合下,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不断下降,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我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优秀”,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指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认为,当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面临不少挑战和压力,随着经济持续复苏回升,经济社会活动节奏加快,污染物减排压力仍然较大,全区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偏公路,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依然较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聚焦“十四五”时期和2027年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落实“巩固提升、延伸拓展”总要求,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深刻领会把握“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大关系”、“六项重大任务”、“一个重大要求”中坚定历史自信、深化规律认识、锚定前进方向、扛牢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自觉和历史主动,自觉投身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疆建设。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实事求是,把工作成效体现在真抓实干上、落脚到解决具体问题上,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特别是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疆实践为着力点,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系统谋划提出切实管用的落实措施,拓展和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为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不断厚植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安排部署了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疆实践;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序推进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管;四是推动绿色低碳,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强化底线思维,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六是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七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等5个地(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在第二阶段会议中作交流发言
自治区人大环资委、政协资环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乌—昌—石”区域各师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兵团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管负责同志,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厅各专员办全体人员在本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