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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专项帮扶工作反馈交流会顺利召开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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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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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日至20日,国家空气质量改善专项帮扶组对“乌—昌—石”区域重点城市(州)开展监督帮扶,并于921日上午,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专项帮扶工作反馈会。生态环境部执法局一级巡视员、专项帮扶组组长马建华以及帮扶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兵团生态环境局以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做交流发言,重点城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统筹结合新疆上半年远程监督帮扶工作情况,把帮扶资源向“乌—昌—石”区域倾斜,由33名执法骨干和技术专家为主的3个专项帮扶工作组分别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期间共检查企业67家,涵盖钢铁、焦化、水泥、砖瓦、化工、碳素、电解铝等重点行业。



反馈会上,生态环境部执法局一级巡视员、专项帮扶组组长马建华总体肯定了“乌—昌—石”重点区域四个重点城市(州)工作。同时指出,企业存在环境问题较为普遍,监督帮扶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要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意识,夯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底线意识。三要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要立行立改,制定问题清单,研究整改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四要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务必认清严峻形势,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严实举措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五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手段,加快实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红军代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专项帮扶组表示感谢并表态,接下来,自治区将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重点抓好散煤治理、“一企一策”污染治理,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做到提前部署应对,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紧盯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目标,围绕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等开展大排查,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抓好成果转化,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做好监督帮扶“后半篇”文章,抓好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全方位推动“乌—昌—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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