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方案》(新政发〔2016〕2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新政办法〔2016〕74号),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知情权,现将我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布如下:
乌鲁木齐市2016年第四季度饮用水源信息.doc
克拉玛依市2016年第四季度饮用水安全状况季度信息表.docx
吐鲁番市2016年第四季度饮用水安全状况季度信息表.docx
哈密地区2016年四季度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季度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