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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处  长:陈勇民

副 处 长:赵国斌(援疆)

副 处 长:周洪伟

  联系电话:0991-4165381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1.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业务综合工作。

  2.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3.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4.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控制指标和计划,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5.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6.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7.承担自治区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相关工作。

  8.负责新疆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