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新和县减水剂建设项目 |
阿克苏地区 新和县 |
新和县辉宏减水剂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新和县减水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新和县减水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