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2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同时,拟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上汽大众(新疆)汽车有限公司Tharu新车型项目 |
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 |
上汽大众(新疆)汽车有限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